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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再获准向联邦机构取证
特别主事官 Jose Linares 驳回了司法部(DOJ)的复议请求,第二次裁定 Apple 可向 CIA、FBI、NSA、国防部等 **14 家联邦机构**索取文档,用于其反垄断抗辩。此前 DOJ 主张 Linares 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并称取证请求负担过重、相关性有限;Linares 在新裁定中逐一反驳,称这些论点「没有任何说服力」。
分歧的关键在于取证规则:DOJ 援引 Rule 45 认为这些机构应享第三方发现保护,Linares 则认定这 14 家机构属于「美国」一方,应当事人取证规则处理。Apple 的辩护策略是证明其被 DOJ 质疑的部分做法确属正当的安全与隐私防护,因此希望查清联邦机构在制定手机政策与采购决策时如何评估安全与隐私。
💡 为什么值得看DOJ 复议被驳,Apple 可向 14 家机构取证,反垄断焦点转向政府安全政策。
查证
来源档案
9to5Mac
专注于 Apple 的科技媒体,本则报道转述法院裁定与裁决书原文。
媒体层跟进,引用了裁决书原文与双方主张,可信度较高;但为单源报道,具体裁定细节建议以法院文档为准。
延伸阅读
报道文末附有完整裁决,想核对 Linares 对 Rule 45 与「美国」定义的具体论证可读原文。